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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东坝北东南一期土地储备项目1104-61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金旭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朝阳区东坝北东南一期土地储备项目1104-61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对《朝阳区东坝北东南一期土地储备项目1104-61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网上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联系人:梁工  010-62960710

附件一: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三: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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